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附条件民事行为
分类
解答

民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

1.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则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2.条件应当是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即具有或然性,如果当事人在约定之时确知其在将来必须发生或者必须不发生的事实,则均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4. 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因此,当事人作为条件所约定的事实就不得违反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有悖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的,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条件违背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 该民事行为无效。

5.条件应当是约定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即具有特定的目的性,从而,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是为了其他目的,则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条件的分类

(1)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

A、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延缓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暂时不生效,因此,也称停止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延缓条件后,法律行为的效力就获延缓或暂时停止,待所附条件出现时再发生效力。易言之,如果所附条件最终未出现,该民事法律行为即确定地不生效。上文举例中的劳动合同的条件,就属于延缓条件。

B、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解除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条件所附的已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

(2)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A、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易言之,在积极条件,以设定事实的发生为条件成就。停止条件与解除条件,均可设定积极条件。

B、消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易言之,在消极条件,所设定事实是消极的。条件 的积极与消极,其区别仅在设定的角度不同。前述“留学归国并需要住房,就终止合同”,属积极条件,而反过来约定“如留学后定居不归国,就续租合同”,则属 消极条件。两者条件内容并无不同,但条件的性质,却有积极与消极之分。

(3)判断标准

A、判断肯定还是否定,看前半句有没有“不”

B、判断解除还是延缓,看后半句有没有“不”

如果……就……(肯定、停止)

如果不……就……(否定、停止)

如果……就不……(肯定、解除)

如果不……就不……(否定、解除)

民事行为所附条件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1)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就会使当事人一方取得权利,而他方则负担义务;在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就会使当事人一方丧失权利,他方则解除义务或者回复权利。

(2)条件拟制效力。当事人负有必须顺应条件的自然发展而不是加以不正当地干预的义务,亦即不作为义务。即当事人恶意促成条件实现的,视为条件不实现;恶意阻止条件实现的,视为条件已经实现。

附条件民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行为的区分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一般分为附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附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

我 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有特殊的含义:(1)须为将 来发生的事实;(2)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3)由当事人议定;(4)必须合法;(5)能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的发生或消灭,但不能与行为内容相矛盾。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组成部分,并且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6条规定: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者解除。所以期限的法律要件为:

1.须属将来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2.须属必成事实,即其发生为确定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如千年以后赠与),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如何区分期限与条件

期 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但都必须是一定会发生的。而附条件 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则必须是不确定的。这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一项必备要件。以未来必然发生之事项(包括确定的日期)为条件的法律行为,不能构成附条 件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民事行为相关词条

  • 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制度在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诉讼法典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对有些犯罪行为处罚起到十分重要的影响。

  • 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而订立的合同。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附条件行政行为

    附条件行政行为指主体实施的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行政行为。

  • 不附条件行政行为

    不符条件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不附条件的行政行为。

  • 附条件的合同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定条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的依据。也就是说,合同生效或者解除取决于该条件的是否成就。

  •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15: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