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纠纷拖了3年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纠纷拖了3年怎么办? 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房屋拆迁应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三、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房屋拆迁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六、在哪些情形下可作出房屋拆迁决定?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纠纷拖了3年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一直拖着不处理拆迁纠纷是不合理的,在拆迁纠纷没有解决之前当地政府部门也无权拆迁房屋。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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