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怎样中途解约合同呢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出租人怎样中途解约合同呢 出租人中途解约合同可以协商或者起诉。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①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②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③故意损坏房屋的; ④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⑤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商铺出租合同违约怎样处理 商铺出租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出租房违约解除合同应当怎样赔偿呢 出租房违约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给守约方; 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违约方给自己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出租人怎样中途解约合同呢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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