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常怎样情况下算挪用公款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通常怎样情况下算挪用公款 1、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公款的挪用行为,就属于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应这样认定: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1)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2)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3)挪用虽未达到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但给国家或集体造成政治上、经济上的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也可以按“情节严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实际使用人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1、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实际使用人不一定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2、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挪用人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定会构成挪用公民罪吗?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一定会构成挪用公民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公款的挪用行为无疑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公款被挪用之后,损害的是不特定多数公民、单位的权益,故此不管公民是否在国家机关就职,了解怎么样才算挪用公款,可以及时发现特任是否实施了公款的挪用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对通常怎样情况下算挪用公款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