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应当要如何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应当要如何判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的,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就按照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 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的,则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房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如果离婚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一方婚前购买房产,离婚后房产要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婚前购买房产的,离婚后房产要如何分割要看该房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如果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注意如果房子是按揭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产仍按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处理,但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产权登记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方离婚,要如何分割房产 对于婚前买房离婚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形: 1、该婚前房产是一方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的,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2、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应当要如何判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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