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非法拘禁未成年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如果非法拘禁未成年怎么判 非法拘禁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按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非法拘禁行为方式有哪些 1、关于“拘禁”。 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此处的拘禁并不只限于有形的、物理的强制方法,采取无形的、心理的方法,诸如胁迫被害人、利用其恐怖心理或者利用被害人的羞耻心理,使其不敢逃亡的,同样亦属于拘禁行为。从行为样态来看,拘禁行为大多表现为积极作为的方式,如捆绑、扣押等,但也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 2、关于“其他方法”。 “其他方法”,是指非法拘禁之外的方法,诸如逮捕、绑架、办所谓封闭式的“学习班”以及所谓“隔离审查”、“监护审查”等。 3、关于“非法剥夺人身自由”。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此外,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 三、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一)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只有确定了案件情况才能知晓非法拘禁未成年怎么判,只要拘禁的时间达到二十四小时以上,或者拘禁的行为达到三次以上,那么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侮辱或者是殴打的行为就会从重处罚,所以,不同的犯罪情形所存在的处罚是完全不一样的。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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