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是不是一定要是孩子的父亲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监护人是不是一定要是孩子的父亲 监护人不一定非得是孩子的父亲。法律规定,父母使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未成年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是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以下人员有监护能力的话可以担任监护人: 1.祝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是组织。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是不是可以变更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变更,可以变更的情况有: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父母死亡孩子的监护人怎么确定 父母死亡后孩子的监护人应该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来担任。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不在或者都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孩子的兄姐担任监护人。孩子没有兄姐,或者兄姐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监护人是不是一定要是孩子的父亲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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