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受贿罪是怎么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单位受贿罪是怎么构成的 单位受贿罪是这样构成的: 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主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国有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单位受贿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 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 三、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向单位行贿罪的认定是什么 向单位行贿罪,指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向单位行贿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行贿的对象是单位,并且是特定单位,即国家机关、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这是本罪与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主要区别之一。 (二)本罪的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并且必须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对于为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单位以财物、回扣、手续费的,虽然也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但不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行为,一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四)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此外,任何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单位受贿罪是怎么构成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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