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后征用的土地如何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企业破产后征用的土地如何办? 破产后土地被征用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金,企业破产和土地征收并无直接关系,但企业获得征地补偿金后,应当按法定顺序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征地条件有哪些?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企业破产清算时土地被征用债权申报需遵守哪些规定?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5、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7、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8、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9、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后征用的土地如何办的这个问题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解答,实际上企业破产并不会影响政府部门的征地行为,任何情况下政府部门都要对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金。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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