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一年后还能推翻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很多事情我们必须能够分得清楚轻重缓急才不至于耽误最佳的维权时机的,有些职工自己处理工伤事故的应急能力本身就非常弱,但是当初可能因为各种因素也没有请律师来进行帮忙。在工伤认定书已经下达一年以后,居然在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工伤认定书一年后还能推翻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书一年后还能推翻吗? 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的六十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认定结论; 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整个工伤事故职工可以有的维权时间也就是一年而已,更不用说是对工伤认定书存在争议的,工伤认定书不满的话是要求在接到工伤认定书60天以后就要及时的提起行政复议的,或者三个月之内提起行政诉讼,一年以后还想推翻工伤认定书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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