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行为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违反什么法律规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行为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违反什么法律规定 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这些法律。 传染病防治法明确,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1、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行为。 2、拒不配合隔离措施的行为。 3、暴力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4、故意传播疾病的行为。 5、哄抬物价的行为。 6、制假售假的行为。 7、造谣传谣的行为。 8、利用疫情诈骗的行为。 9、出售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0、其他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依法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什么行为算不配合防疫工作?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如果刻意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最终导致他人感染,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到不配合疫情防控违反什么法律。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拒不配合甚至阻碍防疫有效管控措施的,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主要涉及妨害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后果十分恶劣的,甚至可以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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