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财产损害索赔怎样确定管辖 |
分类 | 损害赔偿-财产侵权 |
解答 |
一、发生财产损害索赔怎样确定管辖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发生了财产损害后,如果是因动产起诉损害赔偿,则适用一般管辖,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不动产起诉损害赔偿,则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车祸精神损害赔偿的索赔怎样确定 车祸精神损害赔偿索赔的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从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其具体的侵权行为特征考虑。 (二)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考虑。 (三)从双方责任、过错大小因素考虑。 (四)从侵权人的承受能力考虑。 (五)从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怎样确定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的确定,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发生财产损害索赔怎样确定管辖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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