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怎么样处理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怎么样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话,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怎么样处理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将当事人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或者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三、不配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怎么样处理 对于不配合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怎么样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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