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公证给孩子的相关依据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财产公证给孩子的相关依据是怎样的 离婚之后想要将共同财产给予孩子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决定财产的归属,当然是可以赠与给孩子的。如果想要更保险一点,可以在赠与的时候做一个赠与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夫妻离婚财产转移了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财产转移了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侵占另一方合法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财产公证给孩子的相关依据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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