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客体吗 |
分类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
解答 |
一、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客体吗 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受法律保护。如果非法侵犯他人植物新品种的,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哪些属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即版权)侵权三种。 2、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这个要件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 (2)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3)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认定对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有意义; (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 地理标志; 商业秘密; 植物新品种等。 所以植物新品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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