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累犯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申请取保候审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三、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有哪些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是: 1、期间取保候审不同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适用条件不同 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监视居住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在指定居住地执行; 4、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取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情节严重才能逮捕。 累犯取保候审的条件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犯罪的情形较轻,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等相关的情形就可以申请,但在申请时就需要先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可以取保也需要提交保证金或者是保证人的。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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