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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益公司有什么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解答

一、公益公司有什么

非商业性质的,对大众对国家有益的行业,都是公益性企业,具体如下: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慈善法》第六十一条本法所称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

二、公司的组织机构有什么

公司的组织机构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就是由公司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对公司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做出决议的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常设权力机关,也是最高业务执行机构,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3、经理人员:经理人员是经董事会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委任,秉承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有权管理公司事务并有权代表公司签字的人。

4、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以监督公司业务执行为其主要权限,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公司的收购方式有什么

公司的收购方式有现金收购、股权收购以及证券收购等。公司收购应当进行公告,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收购的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百四十二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公益公司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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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