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如遇到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业主有权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书,以敦促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对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若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无法完成交房,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或者合理依据时,业主便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拆迁安置房延迟交房怎么处理 拆迁安置房延迟交房的处理方式有: 1、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延迟交房的情形有: 1、正常的延期交房,也就是因为一些客观的情形导致不能如期交房。 2、非正常延期交房,主要指由于出卖人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出卖人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延期交房怎么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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