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死缓有哪些特殊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一、未成年人死缓有哪些特殊法律规定 涉及到未成年人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情况,所描述的“未成年人”限定为犯案之时未满18岁的人士。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我们认识到,在青少年阶段,他们的生理与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社会阅历及社会经验相对匮乏。 考虑到这些因素,以及对青少年权益的全面保护和体现人文关怀精神的原则,因此做出上述安排。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二、未成年人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未成年人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二十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人死缓有哪些特殊法律规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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