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儿媳有没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丧偶儿媳有没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 《民法典》规定丧偶的儿媳若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没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儿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为法律上儿媳只有没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没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没有继承权的子女 对父母遗产享有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父母因对继子女的实际抚养,而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具有没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对父母遗产所具有没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子有没有房产继承权的 具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有没有房产继承权。当事人有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按照遗赠协议办理;当事人没有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的,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可以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丧偶儿媳有没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没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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