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免责的债务承担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民法典免责的债务承担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3、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二、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二、担保人应该承担的债务比例是什么 对于债务人应当承担多少债务,法律是没有具体的比例规定的,法律只是划分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的责任是什么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 1、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 2、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免责的债务承担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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