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若买卖双方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那么所支付的定金应当抵充为相应的房屋价款,或者予以退还;然而,在由于特定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无法按照预定签署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并不需要对任何一方进行责任追溯,这时当事人便有权收回依法交付的定金;另外,假设在出售房屋的过程中卖方单方面发生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买方同样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不得要求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子的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话,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此买方违约的话,不能要回定金。 2、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得到双倍的定金。 3、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如果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的话,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违约要求退还定金。 4、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的,定金应当返还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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