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抚育费到期不给怎样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子女抚育费到期不给怎样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如果拒绝支付抚育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1、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在对方具备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抚育费;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是拒绝支付抚育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育费;3、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一方有经济能力拒绝支付抚育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要求子女抚养费的应怎么处理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四次起诉离婚不给判离怎么处理 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子女抚育费到期不给怎样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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