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劳动合同不买保险如何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买保险如何赔偿 1、对于劳动者拒绝和雇主签署劳动合同时,我们需要明确一点: 如劳动者在被雇主书面通知之后,依然未能在一个月之内与雇主建立书面劳动关系的,那么雇主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无需对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需依法支付劳动者在这段劳动期间所实际付出的劳动报酬。 2、此外,如果雇主没有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在贵单位服务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内,雇主依然没有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雇主不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还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若雇主在这个过程中仍然未将必要劳动合同补签完毕,则应视为该雇主已经与劳动者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 特别强调的是,如果雇主在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需对其实施额外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即针对每一年年资,给予相应的月薪作为赔偿。对于工作年资超出六个月却不足一年的,赔偿金额将按照一年来算; 然而,若工作年资尚不足六个月,则只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将承担的后果是什么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签劳动合同不买保险如何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