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工资如何结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
解答 |
一、产假工资如何结算 产假工资算法如下:一般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工资如何发 关于产假期内薪资的发放途径: 首先,若工作单位已经为员工购买了生育险种,那么在这一阶段,将以用人单位去年全年职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相应的报酬; 其次,倘若员工并未获得生育保险保障,那么其在产假期间所应享有的薪金待遇,将依照女性员工在休产假之前的工资水平,由所在雇主负担。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算法如下:一般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