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后后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拘后后办取保候审吗 在受刑事拘留之罚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等相关人员满足特定的条件,则可向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刑事司法程序的顺利运作,并尽可能地缓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所承受的监禁压力。 至于是否应准予取保候审,这将由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根据具体案情来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拘后公安机关可以不报捕吗 可以实施这一措施。当事人一旦受到刑事拘留而后未获得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有责任在接收到相关通知之后立即释放该人,同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执行详情通报给人民检察院。若仍需进行进一步调查,且符合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话,必须依照法律程序给予取保候审或者监督居住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