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首付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购房定金首付可以退吗 在此情景下,住宅预订金能否退还需依据事实情况来判断。具体来说,有以下六种情况:倘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合约签订;或购房者在正式签署合同时对已经确定的重要条款如价格、面积及房型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合约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两种情形均被视为购房者的违约行为,此时,该缴纳的定金便不能予以退还。其次,如果发展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产转售给了其他第三方,以至于造成正式签署合约失败,那么,发展商必须以两倍金额重建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再者,若由于发展商本身的因素,例如缺乏相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许可证,影响了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商必须返还购房者预付的定金,同时承担购房者可能蒙受的损失。接下来展开说,双方因为正式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未能达成共识,此结果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最终无法顺利签定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并不构成违约行为,发展商应该全数收回购房者已经缴纳的定金。再者,认购意向书关于房屋价格、面积以及房型等主要条款并无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与此同时,双方对于这些条款的理解无法达成统一,evaluation双方因此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商也应该全额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最后,若是因为不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理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卖方需将预收的定金退还给买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期房的定金能退回吗 一般来说,期房交了定金是不能退的,但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1、在出售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要求返回定金的,因为法律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约定履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是出售方主动违约,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譬如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签,那么就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购房者的定金。 3、如果双方对后续的正式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的,合同签订失败,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4、最后,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法支付房款的,比如自然灾害或者人身意外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首付可以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