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复婚的手续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配偶去世需要什么手续再婚 配偶去世需要如下手续再婚: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可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再婚需要带如下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且双方登记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除前述证件外,男女双方还需出具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才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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