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能调解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确认合同效力纠纷能调解吗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确认合同效力的争议问题,我们应该明确认知到其不适合以调解来解决。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如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涉及夫妻婚姻关系等身份关系的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情性质而无法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禁止调解。 由于确认合同效力这一事项适用专门的特别程序进行判定,因此,此类案件也是无法进行调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制范畴 1、诉讼时效的客体为债权请求权,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并非所有实体请求权都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部分债权请求权亦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当事人(原告)请求法院对合同效力进行确认的,属于确认之诉,而非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债权请求权的给付之诉。确认之诉表现为当事人以提出请求的方式要求国家裁判机关对相关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裁判,属于程序请求权,而非实体请求权,更非债权请求权。 3、确认之诉既然仅是由国家裁判机关对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司法裁判,自然也就不存在通过强制执行方式强制诉讼对方当事人履行判决主文内容的必要。相应的,诉讼法意义上的程序请求权,自无适用诉讼时效的余地。被告作为确认之诉的相对方,无权援引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确认合同效力纠纷能调解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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