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定金要不回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买房定金要不回来怎么办 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过程中要善于规避风险,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和便利性,同时也尽可能地减少对执行效果产生影响。 其次,若友好协商未能得到预期结果,买受人和出售人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包括向法院提起定金返还纠纷诉讼等方式。 具体来说,倘若因买受人个人原因致使其无法继续购买相关房产,对于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由于出售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未能按期完成房屋出售义务,身为接受定金的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需退还双倍定金给买方。《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虚假宣传可以退房吗? 商品房虚假宣传是否能退房,要看情况: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即若能证明卖方有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在该情况下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2、但如果购房者只是单纯的后悔不想要的情况,一般很难退房。实际上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的话,无正当理由退房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定金要不回来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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