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的追查时效多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的追查时效多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即自受害人遭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受害者或其近亲属有权在该日期之后的23年内提起诉讼。 如需延长诉讼时效,则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启动刑事调查程序后或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后方可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的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有多长时间 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是20年。也就是说强奸罪在犯罪之日起20年内都是可以进行追诉的。 如果已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奸罪的追查时效多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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