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现金会被没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帮信罪现金会被没收吗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现金能查明获利吗 关于帮助信息罪是否涉及到利润收益的调查方法主要在于审查资金流动记录。这其中需要考虑行为人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或其他他人的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等行为所进行的操作次数、张数以及数量,同时结合行为人对于此种行为的主观认知和态度。在面对被控告非法使用帮助信息罪的案件中,若行为人否认自己的罪行,则需采取恰当的搜集证据措施以证实其罪责。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相关人员的证言、语音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帐号等等,甚至还可以包括可能由行为人持有或控制的有关记录及文件等。针对帮助信息罪的公安取证工作,关键在于证明行为人已知悉被协助对象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明确展示客观提供帮助行为的证据,以及证明行为的严重程度(即为超过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高达20万元以上、或以广告发布等形式提供5万元以上资金支持)。在调查过程中,必须确保获取的证据具有充分的认证性、物证性、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方能据此判定罪名成立。如遇此类情况,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所谓“对公账户流水”,是指银行客户、公司客户开设的基本对公账户,其在一段时间内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存款、取款业务清单。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对作恶者施加额外的制裁;然而,如果被发现抑或协助实施了信息犯罪行为,则可能面临相应的罚款处罚。至于没收财产这一刑事制裁措施,它旨在收缴罪犯的私人财产,将之归入国家所有。但是,关于没收财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和标准,需要根据罪犯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潜在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全面评估和决定。需特别指出的是,没收财产这一手段主要应用于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经济犯罪以及贪图非分利益等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充分展示出此类刑罚措施无可替代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