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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可以执行家人财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一、欠钱不还可以执行家人财产吗

在普通情况下,家庭成员的财产无须受到牵连,但若有故意将财产转移至家属之行为,则不排除涉及到家属财产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然而,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来说,一般仅会对借款者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当然,如果这笔负债属于夫妇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他们的共有财产也可以作为执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欠钱不还可以打电话起诉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民事诉讼的审判权限原则上授予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若被告为自然人身份且其居所地与常驻之地出现冲突,则由该名被告人的常驻之地的人民法院享有审判权限;倘若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个人实体,则由被告的注册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若某起诉讼牵涉到多位被告人,并且这几位被告人的住所地或常驻之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管辖区内,那么,各个相关人民法院均具有审判权限。对于欠款未偿还的纠纷,此属民事范畴,依据法律条款,原告有权向被告人的居所地或常驻之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前,原告通常需准备好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电话起诉并非法定的诉讼方式,原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在法院指定的场所进行起诉。因此,电话起诉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诉讼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常规状况下,家庭成员的财产是独立于个人责任之外的,然而如果出现蓄意将财产转移给家人的行为,那么这就有可能导致家人的财产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我们通常只会对借款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他们共有的财产同样可以成为执行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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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3: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