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首先,必须确保支付清算过程中的各项破产费用以及破产共同利益损失; 然后,偿还债务方拖欠给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因工伤产生的补贴、对家庭成员的抚恤金等; 其次,需要支付破产方未缴纳的除了上述规定以外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及破产方所欠下的税费款项; 再者,最后才能开始清偿那些所谓的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对于优先债权的偿还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应将破产财产用于优先清偿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共益债务以及相应的破产费用。在此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顺序,对剩余的财产进行债务的清偿。在这一过程中,首当其冲的便是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费等与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处理支付清算业务时,我们必须首先确保能够充分覆盖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所遭受的损失。接下来,我们需要优先偿还那些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工伤补贴以及家庭抚恤金等款项。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需要支付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欠缴的各种税费。只有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我们才能开始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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