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拖得越久越有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拖得越久越有利吗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耗费时间较长,往往会遇到证据不足的困境。 在这种状况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无疑是较为有利的。 在缺乏充分证据证实被告确有罪责的情况下,法院应该做出无罪判决,判定其所涉控告的犯罪不能成立。 若案件尚未立案,随着时间流逝,如果已经超出了追诉时效期限,那么此类刑事案件就该终止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拖着不办理怎么处理 倘若您遇到公安机关在处理某项案件时有所拖沓的状况,敬请放心,您有权向当地的检察机关施以投诉,同时还可向公安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举报。 针对接手的案件,以及所挖掘出的犯罪线索,我们公安机关会迅速展开严谨的审查工作。 经审查确认,对那些属于告诉才处理或被害人已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我们会将相关案件材料以及所有相关证据递交至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亦会提醒并指引当事人应该向哪一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有人声称其受到犯罪行为侵害,但决定不予立案侦查的情况,常德公安局将会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总共七天的时间里将这份通知书送到控告人手中。 如若控告人对这份不予立案决定产生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原最终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发出复议申请书。 而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将会在收到这一份复议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审核,随后以此为依据,出具书面文件通知控告人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拖得越久越有利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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