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构顾要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的构顾要件都有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刑法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其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所确立的管理秩序以及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权益; 其次,从客观层面上来看,这种犯罪行为通常发生在经济活动中的合同签订和执行的过程之中,嫌疑人通过捏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从而获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并且涉案金额往往达到一定的标准; 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的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哪些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案中的缓刑判决问题,其前提需满足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犯罪行为的轻微程度; 其次,宣告缓刑对于被告人所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任何严重的负面影响; 再次,法院应当确信该被告人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 第四,被告人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 最后,法院应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合同诈骗罪的刑法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因素: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明确地具有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最终目的;其次,其在进行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阶段时,必须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法,从而达到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财物的目的;最后,所获取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当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便可以认定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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