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可以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独特的刑事司法制度,给予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特定情况下暂时远离羁押之苦的机会,而非像传统方式那样被限制自由地等待最终判决结果揭晓。 然而,并非所有违法者都能享有这一权益,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权利直接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和现行法律条文的解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涉嫌犯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惩罚令,或是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且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那么他们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对于那些曾多次犯罪、身为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或者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重大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来说,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制度是在特定情形下赋予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临时性地免除监禁处置之权利,然而这需要依据相关的案情事实与法律条款进行细致解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所涉及的罪责相对轻微、且不至于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方可提出申请。对于那些犯有重罪或者累犯的人员来说,他们往往难以获得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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