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金理赔时效有几年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险金理赔时效有几年 保险理赔的时限主要分为两大类别:针对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通常设定为五年;而对于其余各类保险的索赔时效,则一般规定为两年。在此前提下,保险索赔行为需在相应的索赔时效期限内进行,若超出此期限,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未能提供相关必需的证明文件以及未领取保险金等情况,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享有的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保险金权益转让声明书可以签吗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此种合约是可被签约的。所有公司职员对于其隶属的公司均负有保守商业机密之责任,自离开公司之日起,如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则有权利向雇主索取相应的补偿金;若未涉及任何薪酬方面的问题,那么此类关于竞业禁止的协定将无法产生约束力。作为雇用来讲,也有权与劳动者签署类似的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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