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哪些家属可以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哪些家属可以处理 1.在涉及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中,依据我国现行民事实体法中的亲缘关系界定,近亲属的范围主要涵盖了死者的父母、配偶、儿女、兄妹、祖辈、外祖辈及孙辈、外孙辈等直系亲属;这些亲属在事故中所承受的间接损失,有权从肇事方处获得赔偿。 然而,在众多的近亲属中,又划分出次序等级,即第一顺位与第二顺位之别。 根据我国《精神损失费赔偿司法解释》明文规定,在这些亲缘关系中,配偶、父母、子女被列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辈、外孙辈等人列为第二顺位;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其余亲属均无法认定为近亲属。 2.因此,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受害者需要由近亲属代为收取赔偿或进行早期诉讼过程中,应当遵照《精神损失费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优先考虑处在第一顺位的配偶、父母、子女。其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关系的紧密性,使得这三者之间的联系牢不可破,成为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受害者没有第一顺位近亲属的情况下,才会审理处在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等亲属提出的请求。若在这种情况下再无第一、第二顺位近亲属的存在,则未经法律授权的机构或相关团体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赔偿款项,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交通事故致残认定赔付律师费用 在中国律师业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涉及到为他方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事务,相关的服务费用将依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在不牵涉重大财产纠纷的简易案件中,我们会根据情况在固定的2000元至10000元区间内,与当事人协商并确定最终的付费金额;反之,当针对每份具体的法律文件或资料时,我们会在600元至2000元的范围内,与客户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定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在涉及到车祸导致受害者人身权利遭受严重侵害的案件之中,根据我国民法颁布实施的实体法规则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受害者近亲范围的确定主要涵盖了父母、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而在该分类体系之下,又细化地分为第一顺位(即配偶、父母、子女)与第二顺位(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在进行赔偿责任分配时,应当优先考虑第一顺位的近亲,如果不存在第一顺位的近亲,那么再依次考虑第二顺位的近亲。当既没有第一顺位也没有第二顺位的近亲时,其他任何机构或者团体都不能够提起诉讼,并且法院将会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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