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若您对于公安机关对故意毁损财物罪作出的不予立案调查的决定持有异议,请遵循下列程序: 首先,您可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复议申请。具体而言,第112条指出,若您确信公安机关的决定存在偏差,有权向上提交复议申请。 其次,您还具备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申请的权利。作为控诉方或者受害者,您可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通过检察院让公安机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依据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诉申请后,将督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不进行立案调查的合理理由。如认为该理由不能成立,则会指令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且公安机关收到指令后应当执行。 此外,如果经上述举措仍然不能解决争议问题,您有权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赔偿之诉,主张侵权责任方恢复原状或给予相应损失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执行何种操作,都必须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和可信度极高的证据材料,以便为您的复议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盗窃罪在犯罪目的以及行为方式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别。前者主要体现出对他人财产进行摧毁或者损害,而非试图非法占有;相反,后者则主要通过行窃等手段,有意识地侵犯他人合法财物且以上述非法占有的心态为基础。因此,两种罪名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表现均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是遭遇公安机关拒绝对故意毁损财物罪立案的情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进行复议;如果认为情况属实且符合立案条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促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倘若在所有程序结束后,依然未能达到立案效果,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赔偿诉讼的诉状。在此过程当中,必须保证所有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据都具备充分的说服力和可信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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