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不管孩子离家出走,我可以起诉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老婆不管孩子离家出走,我可以起诉她吗 当您的妻子选择离家出走而将照顾孩子的责任置于不顾时,您有权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作出裁决,同时,您还能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方按照每月固定额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规则,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进行调解工作;若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经过调解仍无效果的话,则应依法批准双方离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批准离婚: 首先是有配偶的一方与第三人公开居住在一起; 其次是行为人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再次是行为人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的; 最后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的;以及其他能够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该依法批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婆不愿意同居怎么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法理层面,并不存在将婚后性行为视为夫妻双方其中一人所必需承担之责任或义务的现象。然而,若因妻子对性生活之拒绝行为引发了夫妻间情感产生裂痕,在此情况下,丈夫有权向法院提出协议离婚申请。若妻子对此持有异议,可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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