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事故的赔偿费用用是按什么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意外事故的赔偿费用用是按什么标准 1.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单据、住院费用等收据以及病历报告、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来进行认定。若赔偿义务方对治疗提出所谓的必要性或者合理性产生质疑的话,应当负起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以被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其实际的薪资收入为基础来予以确定。误工时间则是由接手治疗的医疗机构给出的详细证明所决定的。 如若被害人因受伤导致残疾而长时间无法工作,那么此误工时间可延长至定型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3.护理费:详细参考护理人员的薪资状况以及护理人数与护理时限共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意外事故的范围是什么 意外事故涵盖了地震、洪涝灾害、火灾、天然气泄漏及爆炸事件、道路交通意外、海上航行意外以及运动过程中的碰撞和肌肉拉伤等诸多情况。所谓“意外事故”,即指行为人的行为尽管在客观事实层面上已经导致了损害后果的产生,然而并非行为人有意或无意为之,反而源自其无法控制或无法提前预知的原因所引发。 《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医疗费用将会参照医药处方、住院费用收据以及相关的病历记录、诊断证明等文件进行确认判断。如果索赔方对于治疗的必要性或者合理性存在质疑,那么他们将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受害人在误工期间所消耗的时间以及其实际的薪资水平,这部分内容需要由治疗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如果因为受伤导致残疾而影响到正常的工作能力,那么误工时间可以延长至伤残鉴定前的最后一天。至于护理费的计算,则需要结合护理人员的薪资水平、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并加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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