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致死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起诉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车祸致死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起诉 1.撰写诉状之前,需先明确阐述原、被告双方之基本信息,继而详细列出讼求(即原告方提起诉讼所欲达成之目的与提出之要求),最后将争议事项的具体来龙去脉进行详尽描述; 2.携带好已撰写完毕的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请。 3.在法院受理案件并予以立案之后,将会向被告方发送诉状副本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向原告方寄送相应的举证通知以及被告方的答辩状; 4.待确定开庭日期后,法院将向当事人双方寄发传票,请务必按照传票上所载明的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车祸致死对方全责赔多少 在涉及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且肇事方负有全部责任的情況下,应向受害者支付由医疗、护理、交通、营养及住院伙食补贴构成的合理性疗养支出来弥补其伤害,以及因无法工作而损失的收入补偿,另外还需承担死者的丧葬和死亡赔偿款。关于死亡赔偿款,将按照诉讼地所在地方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确定,并按照二十年的基准进行计算。对于超过六十岁的受害人来说,每增加一岁就会相应地扣减一年的赔偿金额;但如果年龄满七十五岁及以上的话,则不再按年龄调整,而是直接按照二十年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编写诉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姓名、详细地址等基本信息。接着,对原告一方的诉讼请求进行详细的列举和陈述,这其中包括了诉讼的主要宗旨以及具体的诉求和主张。最后,对争议事项产生的缘由、发展过程以及目前的状况进行全面而详实的描绘和阐述,以保证整个案件的事实和线索能够条理分明,让人一目了然。如此构建起来的诉状结构既有利于法院迅速掌握和理解案件的相关资讯,也可以为接下来法庭审理的专业工作铺垫好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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