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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猥亵罪需要监控证据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解答

一、猥亵罪需要监控证据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针对“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素,并未直接对监控证据提出硬性要求。

此条款明确指出,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强行对他人进行猥亵或者对女性实施侮辱的行为,均属于犯罪行为,并且对其施加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尽管在法条内容中并未明确提及监控证据,然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控证据是可以被视为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证据之一。

在实践案件中,监控证据或许能够为揭示犯罪行为的确凿存在提供有力支持,但是它并非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

因此,是否需要运用监控证据来证实犯罪行为,将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证据的搜集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猥亵罪需要受害人指认吗

性骚扰刑事案的立案准则:仅需被告人对他人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进行性侵犯或言语侮辱等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均可进入司法程序展开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强迫他人进行性侵犯或进行言语侮辱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如果是在群体场合或是在公众场所公然施行上述罪行的,或有其他极为恶劣的情况出现,则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对于儿童进行性侵犯的行为,应参照前述两款规定,予以更重的处罚措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相关法条的规制,强制猥亵、侮辱罪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构成,然而,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存在监控证据作为定罪的依据。此种犯罪行为主要是通过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来对他人施加压力,从而逼迫对方进行猥亵或侮辱女性的行为。当然,监控证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它却不是构成这种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至于是否应该采取监控证据,则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以及证据的收集工作来进行综合判断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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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