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预备是抢劫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罪预备是抢劫吗 在法律范畴中,抢劫罪的预备行为并不等同于实质性的抢劫行径,但是已然触碰到了犯罪的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犯罪预备是指为实现犯罪目的而预先进行的准备活动,包括准备工具和创造条件等行为。尽管这些预备行为并没有完全实施完成或尚未达到既遂状态,但在预备阶段已经充分展示了犯罪的意图,因此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与既遂犯相比,预备犯所受到的刑罚通常会相对较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抢劫罪预备量刑判多少年 倘若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劫罪,但未达到既遂状态,其量刑标准应依据如下原则进行衡量与裁定:鉴于未遂犯罪的复杂性及各方面因素,如犯罪行为的实施程度,给社会或他人带来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未能成功达到犯罪目的的具体原因等等,综合这些因素,可参照既遂罪犯的基准刑罚,依法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关于抢劫罪这一类案件,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作为惩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虽抢劫罪预备行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抢劫行为,然而这种行为已经踏入了法律所规定的犯罪界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活动筹备必要的工具和条件等行为。虽然尚未达到既遂的程度,但是已经明显地表现出了犯罪的意图,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相对于已经完成犯罪行为的既遂犯来说,预备犯的刑罚通常会相对较轻。因此,在预备阶段的抢劫罪可以被认定为抢劫罪,但是其刑罚将会得到适当的减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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