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的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所实施的一种非逮捕性质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意指被控告的嫌犯或被告者在不能被监禁的情形之下等候法庭裁决。关于这项措施的相关法律条文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被指控的罪犯可能会被判决一定程度的管束、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的并处宣告刑罚;第二,涉及那些已被判定为轻微犯罪但又不至于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的案件;第三,针对那些身患重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嫌犯;以及第四,当犯罪嫌疑人为在校学生、在职员工并且是家庭经济支柱时,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将不会对社会安定产生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刑期会变长吗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的期限可以依法得到延长,然而,最长时间不得超出十二个月之限。取保候审,即是指侦查、起诉及审判机构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被刑事追诉但尚未被刑事羁押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会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这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中断。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的情况,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且及时通知相关的取保候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为一种刑事诉讼阶段所施行的强制手段,专门针对那些不适宜于监禁且等待进一步司法审理的嫌疑人所推出的。此举措所适用的情形多样性众多,诸如轻微犯罪、某些特定健康状况、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及家庭经济依靠的学生或者雇员等,在这些情况下,实施取保候审一般并不能对社会的安定和谐构成威胁。其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司法公正与人道关怀之间的平衡,同时尽可能地避免对社会产生不必要的负面效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