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需要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 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所需文件资料: 首先是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簿; 其次是您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 再次,是由民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证书》,简称《结婚证》; 第四项则需准备《离婚协议书》,这一纸合约应明确载明您与伴侣自愿解除夫妻关系的意愿以及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责任分配、家庭财产及债务处理等相关问题的协商结果达成一致的意见; 最后一项,请备妥同底色且近期正面的彩色免冠规格为二寸的单人照片,每份需两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需要预约吗 在中国,离婚属于需要预约的事项。目前,我国确实立由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旨在保护婚姻稳定性和家庭和谐。 若男女双方希望执行离婚登记程序,应当首先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待30天离婚冷静期中止后可选择撤回该申请;如未能撤回且期限已满,则男女双方便可以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书,并正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请您备齐以下文件资料:户口本、个人身份证件、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书》以及详细载明了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此外,还需要提供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单人照片。为了确保顺利完成离婚手续,敬请您务必携带以上所有文件资料,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迟或不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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