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能通知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怎么能通知家属 取保候审决定公布之后,通知家人的方式通常是以书面信函的方式进行,此类通知书可以经由邮政渠道予以传递,或者由公安机构直接派员传送至家人手中。 当公安机关行使起取保候审的权力时,他们有责任依法向被取保候审者的家人详细说明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决定公布后,家人通常通过书面信函获知,此信函可选邮政邮寄或由公安部门专人送达。 公安机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有义务依法向被取保候审人家属全面阐释相关事项,确保家属充分了解取保候审的内容与程序。 二、取保候审快到期该如何处理 若取保候审期限临近结束时,执行机关应在该期限届满之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改变强制措施作出决策,同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在收到决定机构发出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按照指示进行执行,并且在执行完成后,要将实际执行状况告知决定机构。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内,被取保候审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相关规定,亦无故意重新犯罪行为,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更改强制措施或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该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告知银行全额退还保证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构。 执行机关需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他们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快一年了没消息是不是不起诉 自取保候审实行至今,已近一年时间内并无任何音讯,这并非代表着将不对相关人士进行起诉。需加以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一种重要且必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执行期限通常在12个月以内。在此时间段内,各项有关事例的侦查、审查起诉等人为行动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若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事例的信息,可能是由于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较高,导致证据的搜集和审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一般而言,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事例仍然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那么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应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对于是否会对相关人士提起公诉,则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包括证据是否充足、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与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 取保候审决定公布后,家人通常通过书面信函获知,此信函可选邮政邮寄或由公安部门专人送达。 公安机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有义务依法向被取保候审人家属全面阐释相关事项,确保家属充分了解取保候审的内容与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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