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一户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征地一户不同意怎么办 当征地涉及某一家庭的异议,该家庭可针对此向相关的征地管理部门表达真实的想法与建议。如果这一矛盾主要体现在对补偿标准持有异议上,那么根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相关法律条款,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失败,则应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依据事实做出公正公平的仲裁决定。在此过程中,征地的补偿、安置方面出现的争端均不应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造成任何不当性阻碍。进一步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在征地过程中,我们应该依法、及时且足额的支付各类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属设施及青苗等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同时还需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征地一分地补偿多少钱 中国政府明确指出,在征用耕地上进行补偿的标准为:旱地每亩约需补偿5.3万元人民币,水田每亩约需补偿9万元人民币,而蔬菜田则每亩约需补偿15万元人民币。对于基本农田的征用,其补偿标准相应提高:旱地每亩约需补偿5.8万元人民币,水田每亩约需补偿9.9万元人民币,蔬菜田则每亩约需补偿15.6万元人民币。 此外,对空闲地、荒山、荒草地、荒滩地及未被开发利用的土地而言,其补偿标准为每亩约需补偿2.1万元人民币。征用土地应以公正,公平且合理性为准则,确保被征用者的原有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同时也需要保证他们的长期生计有所保障。在征用土地时,必须依法及时全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还需为被征用者提供社会保障费用。关于征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至于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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