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起诉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在保险公司未能合理理赔或处理不公正的情况下,当事方应首先寻求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当事人可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各级公检法机构进行申诉反馈,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起诉保险公司还是起诉车主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诉讼中,肇事者究竟会是司机、车主抑或是保险公司?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审慎判断。在某些情况下,司机便是肇事者;但在另一些情境下,可能是车主或甚至是保险公司。通常而言,对这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成为被告,即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列明的责任方进行确认便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在面临保险公司理赔行为不当或者处理过程存在偏颇之时,当事人应当首先试图通过和平方式化解纷争。如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和解,则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级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救济,甚至有权径直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此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以上所述,是为了让广大民众能够有更多元化的途径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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